一、若卖方出售房屋,买方办理购方贷款,在双方未达成信任的情况下:
具体步骤:
1、贷款评估后,买卖双方及本公司签定委托代理合同;
2、买方须将购房首付款支付给本公司;
3、卖方须将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本公司;
4、本公司给借款人办理完产权过户后,协助借款人到担保公司签定抵押合同,到银行签定借款合同。
5、银行放款后将全部房款支付给卖方。
6、10个工作日后买方到本公司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。
手续费:200元。

二、若卖方出售的房屋为贷款购房,买方仍需购房贷款,双方在未达成信任的情况下由本公司作为担保方:
具体步骤:
1、将卖方所欠的银行的贷款还清,注销抵押登记,并取得卖方房屋所有权证;
2、房屋评估后办理产权过户;
3、协助借款人到担保公司签定抵押合同,到银行签定借款合同,银行放款后由本公司将剩余房款支付给卖方;
4、10个工作日后,买方到本公司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。
手续费:500元。